当代的中国已经面临着一个“公众参与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构建一种有质量的公共生活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双重需要。从政府的角度看,公众参与可以为推进有效的政府治理、构建互动合作的政府与社会关系、重建公共权力的权威等提供新的社会资源;从社会角度看,公众参与有助于促进多元利益主体的对话合作、超越零和博弈游戏、促进社会公平。从这一意义上而言,我们的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公众参与的问题,而是如何提供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来满足参与需求的问题。城市规划和社会公众的生活紧密相关,公众能否真正参与城市规划的过程将直接影响着公众利益的实现程度。而公众能否真正参与城市规划的基础在于有没有一个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问题。因此论文试图探讨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问题。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在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在公众参与立法,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以及政府规划的信息公开以及公众参与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论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了城市规划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模型,通过分析,得出政府、社会公众、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均衡是推动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的落脚点,这种利益博弈能否达到均衡,最主要的是看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有没有真正的参与程序民主和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因此论文综合研究了美国、英国、德国三个发达国家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具体做法,并在借鉴这些发达国家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和信息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