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是一个欣欣向荣的朝代。随着唐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得土地兼并如洪水猛兽,由此引发贫富分化等连锁反应。这促使国家推行“两税法”来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但它却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其中之一就是土地兼并的加速前进。而“不抑兼并”导致地产集中,由此带来入宋以后富民阶层的崛起。富民阶层由于没有政治特权不得不依靠经济手段维持剥削,这主要通过契约形式实现,最终使得契约租佃入宋以后终成气候。这一历史变迁过程反映了国家传统职能的变迁。本文作者认为,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不单纯是被迫对经济社会变化做出调整,而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此进程反映出国家的一些经济特征。本论文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绪论。这部分阐述文章的选题初衷,即发轫于对导师《两周土地制度新论》及其他论文的思考。由此出发验证,寻找资料的过程也就是该部分中的研究动态所体现出来的。第二部分是北宋农业经济体现出的特征。该部分就此进行阐述和分析,从分析中抽象出基本理论要素。第三部分,衔接上一部分思路进行展开。这个部分首先分析处于唐宋变革下国家职能是如何转变的,以及这些转变的外在表现,即“不抑兼并”和“契约租佃制”。进而从这种转变中分析出国家经济利益的职能或者说属性。接下来就国家这种经济利益进行分析,在阐述的过过程尽量将分析框架置于北宋之内,做到理论回归于实践。第四部分余论。主要就本文逻辑结构进行梳理,最后总结出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