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例,建立一个决策学意义上的分析框架,从而重新解析在这一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决策是如何互动并共同推动运动的发展,实事求是地看待它们在这一运动中各自所起的作用。首先是农业合作化决策是如何制定的。土改完成后的农业如何发展?尽管当时已经有了发展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这个初步的共识,但是对于作为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这个概念,它本身就是很模糊的,这种不确定性就为后来的政策分歧埋下了伏笔。而且由于土改后农业发展中出现的贫富分化这个新问题,也引起了党内对于发展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争论。地方往往是处于实践的第一线的,面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各个地方有着不同的决策应对,争论首先就在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决策方案引发的争论,由于涉及到农业这个新中国的经济基础和命脉问题,自然就会在中央高层中引起同样的争论。既然有争论,自然是围绕解决问题的种种决策方案的争论。争论的结束,也即表明一个决策方案的出台。在此,本文所要重点探讨的是在合作化决策出台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各自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它们在这其中有着怎样的决策互动,它们的互动对于农业合作化决策的出台起了什么作用。其次是农业合作化决策的执行问题。随着1951年9月底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第一个决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出台,农业合作化决策正式确立了。一项决策制定出台以后,并不意味着既定的决策目标就会顺理成章地出现,这就涉及到决策的执行问题。决策执行是将决策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唯一途径,是为实现决策目标而不断调整行为模式的动态过程,它的有效与否关系到整个决策过程的成败。农业合作化决策的整个执行过程也是一波三折,高潮迭起。不仅原定的决策目标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被修正,决策执行的速度也不断加快、屡创新高。在整个的决策执行过程中,单靠中央或者地方的一己之力来推动,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必然涉及到“合力”问题,也就是中央和地方的互动,共同推动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针对农业合作化的决策执行,本文的着力点就在于此。在决策执行的不同阶段中,中央的动员和命令,地方的跟风和积极主动,到底是如何形成互动的,它们的互动又是如何推动农业合作化的决策执行。最后是农业合作化中的追踪决策问题。农业合作化中的追踪决策,主要是指反冒进和1955年的“五月变化”。追踪决策的作出,源于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本文以农业合作化决策执行中的反馈信息为线索,围绕中央和地方这一对信息的传播接受者,探讨它们是如何通过信息进行互动并最终作出追踪决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