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文化大省、礼仪之邦,在历史长河的冲刷之下,沉淀出无数灿烂的文化瑰宝,其中尤以舞蹈文化最为夺目。进入新时期以来,山东舞蹈发展逐渐进入“多元”的态势,其关键之一便是舞蹈编导创作思维的提升与转变。江东教授曾指出“任何一个展现在舞台上的舞蹈作品,无不是通过舞蹈编导的精心构思与悉心编排而获得的。”(1)此语体现了舞蹈编导对舞蹈作品的重要性。著名美学家李泽厚说过:“科学的发展必须吸收前人和当代的研究成果,不能闭门造车”。这样的启示不仅对于美学的研究是受用的,对于舞蹈甚至是其他学科也同样受用,对于历史我们不能抛弃,在前人走过的足迹中我们可以更好的认清自己,作为研究人员,尤有必要强调历史的功用和价值。舞蹈编导创作思维是属于个人的,时代对舞蹈编导起到了一定影响,但不是绝对的,分析和研究舞蹈编导创作思维特点,需将舞蹈作品和个人联系起来。我们可以通过舞蹈作品推敲出舞蹈编导创作思维的特点,同样根据舞蹈编导创作思维我们也能够看出其舞蹈作品的特点,两者是一对相互作用的关系。本论文从舞蹈编导创作思维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山东本土的舞蹈编导创作思维的研究,对山东舞蹈发展过程中的经典作品,进行细致的分析,从共性中寻找个性,并从个性中归纳共性从中找到山东舞蹈创作的特点,为今后山东舞蹈创作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