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是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第一碳排放大国,中国承诺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碳排放峰值。同时,对自然资源的刚性需求、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的尚不健全等内在问题,都将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创新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是推进低碳发展的重要路径。本论文选取我国碳排放大省江苏省为研究区域,利用自然资源的空间、统计和调查数据等,构建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区划体系,并据此对江苏省进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的区域划分;通过碳汇和碳排放测算将自然资源整合,编制出一套较为完整的自然资源碳汇能力和碳排放测算清单:针对基准、节能和低碳三种情景,测算江苏省各区域的净碳排放峰值,分析自然资源的碳吸收对削峰亦或是早日达峰的影响,据此提出江苏省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的政策建议。论文主要结论如下:(1)论文构建了基于区域的“自然资源一经济社会一环境压力”作用关系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区划分指标体系,并结合碳排放以地级市为区域考核要求,划分了江苏省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区:即一区为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二区为泰州和扬州市:三区由沿海南通、连云港和盐城市组成:四区为徐州、宿迁和淮安市。(2)论文分析了江苏省各自然资源管制区的碳汇能力及其差异性。结果表明,植被碳汇中,林地最强,由于绿化率的上升,建设用地的碳汇能力也较草地更高:一区向四区.碳汇能力依次减小。江苏省耕地、林地、水域、海涂、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工交建设用地的土壤资源均发挥汇碳作用,而草地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分干预,充当着碳源角色。(3)论文评估了2000年以来江苏省的碳排放并分析其变化特征。2000-2013年期间碳排放涨幅近3倍,其中,能源资源消费以及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占据总量90%以上:在废弃物处理方面,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畜牧业发展规模缩小,其碳排放量下降了43%:人口规模较为稳定,其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在研究期前后仅增长3.3%。江苏省自然资源的碳汇能力在研究期内,基本保持一致,因此,若没进行综合的自然资源管制,加强其碳吸收和储存能力,江苏省的自然资源碳汇较难有一个大的提升。(4)论文阐述了江苏省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区的碳排放量时空差异。结果表明,四个区域在研究期内都呈现上升的趋势,能源消费、工业生产过程是各区主要的贡献因子。其中,一区占江苏省总量的62.4%,但自然资源碳汇量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二区为江苏省碳排放量最小的区域,只占据总量的9.6%,自然资源吸收了2%碳排放量:三区碳排放量增长了2.26倍,自然资源的碳吸收量略有增长:四区涨幅最高,增长了2.44倍,自然资源的吸收能力也较强,减少了3.4%。(5)论文揭示了江苏省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区碳峰值及其差异分析。结果表明,江苏省在基准情形下将于2035年达到,各区分别在2025、2035、2037和2040年达到。相较于基准情景,节能情景更加符合江苏省实现经济增长和控制碳排放量的平衡,于2024年到达碳排峰值年。其中,一区在2019年即到达峰值年,其余三个区域都于2029年达到,该情景最适合江苏的发展。低碳情景中,江苏省在2025年达到峰值,二区、三区和四区也与江苏省整体情况一致,一区则于2019年率先达到顶峰。(6)自然资源的碳汇能力在各情景中都起到了一定的削峰作用。基准情景下,江苏省自然资源的碳吸收量在峰值年为384.96万吨:节能情景中,由于自然资源的碳汇能力提高,江苏省及其各区域的碳峰值年与总碳排放量相比,都提前了一年,自然资源的碳吸收量为382.99万吨:低碳情景中,江苏省的峰值年并没有改变,处于2025年,自然资源的碳吸收量为383.89万吨。本论文提出基于江苏省碳排放峰值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针对削峰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包括加强植被资源、土壤资源和水域湿地的管理:二是优化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包括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加强低碳新能源建设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等:三是针对江苏省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构建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充分利用资源环境价格杠杆来管理自然资源、完善资源审计和保护机制等,从而使得江苏省的自然资源的生态用途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