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大量冤假错案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大众对于错案纠正和错案追责问题的高度关注。随着呼格案、陈满案再到最近的聂树斌案等一大批冤假错案的纠正,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的追求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理念。但是,冤假错案的发生始终让正义蒙羞,同样给司法机关带来的教训深刻。一个被裁判生效的刑事错案,不仅给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还使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受到严重影响。在当前我们国家倡导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法治理念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需要司法机关以追求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都着重强调了要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司法系统内部一套特有的制度,是在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为了加强对司法办案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制定的。设立该制度的最终目的不仅是为了保证司法机关人员的廉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也是为了防止司法腐败和维护司法公正。但在冤假错案中,司法机关常常以法律的名义,对当事人做出有罪的裁决,结果给受害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冤假错案平反之后,司法机关对刑事错案追责并没有达到让社会大众,更让受害人满意的结果。因此,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引以为戒,好好地反思和考量冤假错案产生的背后存在司法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司法机关应该好好思考该如何更好的完善司法制度来保障司法的独立,真正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治真正的罪犯。所以,完善我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是概述,这部分首先对刑事错案的概念和刑事错案责任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刑事错案的条件和错案担责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紧接着又介绍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特点和历史发展进程。笔者通过历史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了描述,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该制度深厚的历史背景及发展状况,为完善我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是问题,该部分主要是对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现在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介绍,第一个问题主要是分析该制度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法律不足;第二个问题主要是分析刑事错案责任认定上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刑事错案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和刑事错案责任主体难确定;第三是问题主要介绍刑事错案追责程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追责启动主体单一,追责机构设置不合理,追责范围过宽及追责程序不透明上;最后就是在司法人员的救济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正因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上存在诸多问题,才需要我们的司法机关好好反思如何完善和构建科学合理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来更好的保证司法的公正和独立。第四部分是完善,这部分的内容主要介绍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针对第三部分中提出的问题来一一完善,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首先需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即《刑事错案责任追究法》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如制定《证据法》,为刑事错案的追责提供科学统一的法律依据;其次在刑事错案责任认定的问题上,需要从程序本身和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两方面来统一错案的认定标准,另外,需要通过制定统一的责任主体认定法律规范和认定机构,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人员的具体职责来明确错案的责任主体;最后,针对追究程序上的问题,司法机关需要通过扩大错案追责启动主体的范围、设立专门的追究机构、限定错案的追责范围和实现追责程序的公开透明,如设立审查听证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努力,确保刑事错案追责程序的顺利进行。在这样一个着重强调依法治国理念的时代下,司法机关对法治社会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的司法机关应该适应司法改革的趋势,设立科学完善的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达到维护我国的司法公正和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的效果,期待法治和正义成为每一个案子的起点和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