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赋予管理层一定的股权,目的在于通过让管理层分配企业的未来收益,激励其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经营公司,以缓解管理层与股东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代理成本。投资是公司成长的基础,投资效率直接关系到公司未来的成长和价值表现,继而影响高管的个人收益,由此,高管股权激励对公司投资决策的影响效果一直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问题。最优契约理论认为,公司施行股权激励对企业非效率投资有着负向抑制作用,股权激励因此被誉为“金手铐”。然而,股权激励不仅有激励型动机,还具有福利型动机,后者如我国部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行权条件易实现、行权价格较低等特点,以便管理层获取个人利益,已有研究表明,福利型股权激励反而加剧了股东与管理层的代理问题。本文试图探讨股权激励是否能够有效抑制公司非效率投资,以及在不同动机和股权激励类型下究竟会对非效率投资产生何种影响。本文以2010-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构建多元回归方程,并以Richardson模型残差值作为非效率投资的替代变量,首先检验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其次,依据行权条件将股权激励方案划分为激励型和福利型两种类型,探讨不同动机下的股权激励分别对非效率投资产生何种影响。实证研究发现:(1)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能够有效抑制投资不足,但同时也加剧了投资过度。(2)激励型股权激励相对于福利型股权激励而言,其上述影响尤为显著。基于实证结果,分别对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建议上市公司明确激励动机,从激励条件设计、激励有效期、授予数量等方面设置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确保股权激励达到应有的效果;建议监管者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社会群众监督市场运行,从而发挥资本市场的市场约束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