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资源是中医药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有效保护中药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 但我国中药资源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中药资源面临可持续发展危机和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的挑战。近年来,随着全球传统医药兴起的热潮,我国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对中药资源的需求也急剧增加,由于对合理开发利用中药资源的认识不足,致使有些药用种类过度开发采收,超越了中药资源的再生能力,许多常用中药资源日益减少,一些种类出现衰退甚至濒临灭绝,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从法律方面探析,中药资源保护的问题主要在于,我国中药资源保护立法位阶普遍较低,迄今没有一部专项的中药资源保护基本法,法律规范冲突现象严重,资源保护的思路和理念仍十分落后。在中药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现有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许多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建构完善的中药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任重而道远,这些法律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要改变我国中药资源法律保护不足的现状,就必须系统分析梳理现有中药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总结其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中药资源的现状,制定统一的《中药资源保护法》,健全我国中药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转变现有的保护思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确立中药资源法律保护的原则,建构完善的中药资源保护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