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央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从实践上看,税费改革是把“双刃剑”,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造成基层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乡镇财源枯竭,国家和基层组织不仅减少了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而且逐渐从组织上退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领域,从而降低了农村公共物品的质量。以农田水利为例,税费改革以后,不仅国家和基层政府对农田水利投入减少,而且“两工”取消,国家政策不再允许乡村组织插手农业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国家进一步退出农田水利供给领域,农田水利陷入资金与组织的双重困境。面对改革后农田水利的供给难题,国家、水管单位、农民都在积极探索新的方式以消除改革带给农田水利的不利影响。 本文基于荆门的调查,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角度,以农田水利供给为突破口,系统梳理并比较了税费改革前后农田水利供给体制与方式的变化,分析了税费改革后,国家、水管单位、与农民在农田水利供给上的尝试与困境,在此基础上对市场化的水利改革、国家、乡村组织有了新的认识。本文的研究发现,在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与乡村基层组织基本上退出了农田水利的供给,但两个替代性的制度尝试选择——农民用水协会和“一事一议”——均无法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在大旱之年农民只能靠打井保命,这种无序化的打井不光无济于事,而且进一步使大中型水利设施与农民的需求相脱节,使现有的水利设施陷入废弃状态,农田水利陷入困境之中。所以,在今后的农田水利供给上,要综合考虑不同环境条件,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从国家、水管单位、乡村组织、农民四个方面来建立农田水利供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