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公共领域事务既实现了公民自身的利益,也有助于实现公共利益的价值最大化。但要提高、深化和拓展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广度、深度和范围,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构更完善的制度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其中之一就是在公共政策制定领域引入了听证制度。本文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选题来源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听证制度的概述,包括听证制度的含义和听证的种类。第三部分是听证制度在公共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包括听证制度对决策者行为的影响以及听证制度与公共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第四部分是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现状和问题,总结了我国听证制度的现状和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性和专家性的缺失,利益组织化的缺失,信息不对称与听证信息不公开,公众参与激励机制的缺失。第五分部是完善听证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包括改进和完善听证制度的目标原则,从决策的意见咨询型听证向博弈型听证转变,从个体参与型听证向团体参与型听证转变,从政府主导型听证向社会化多元主导型听证转变,从权力依附型听证向权力制约和监督型听证转变。同时,必须提高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建立中立主持人制度;从法规和程序层面,推进听证立法,扩大听证范围、完善听证会公开制度,改变目前听证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听证公开制度;建立决策部门说理制度、完善质询制度,提高听证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降低听证成本,为公民参与创造必要的条件。而行政听证制度作为我国听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也是基于这个层面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