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30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组织作为一股新兴的社会力量,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与西方民间组织发展相比,中国民间组织在法律制度、管理体系、政策扶持力度及相关措施的方面还远远不足。学者们借鉴西方理论来探索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但是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理论不能完全解读中国民间组织发展困境。但是,建立新型的社会管理体系迫切需要对民间组织的进行完善,推动各类民间组织迅速而健康地发展。十七大报告也首次提出“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对民间组织考察一直国内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对各国民间组织发展过程及现状研究,结合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理论,对我国民间组织的建设进行了大量理论上的探索。实践中,上至民政部,下至各省市民政厅、局,也纷纷向美、日、欧等国家学习取经,积极地借鉴了各国的先进管理经验。但是,地方立法的尝试能否突破对民间组织方发展的制约,还需考察。西方的理论能否应用于我国的国情也是值得探究的。本文从五个部分阐释,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和方法论,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民间组织;第二部分是从静态来分析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建国以来的立法进行梳理;第三部分是从动态来考察民间组织的结社实践中所遇到的困境,通过案例来观察民间组织;第四部分是对中国传统结社权的反思,为什么民间组织会有这样一个立法传统;第五部分是对公民社会和法团主义这两种视角来研究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