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前言 | 第6-8页 |
一、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机制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 第8-20页 |
(一)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机制的产生过程 | 第8-13页 |
1. 以外交保护为标志的第一阶段 | 第8-9页 |
2. 以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为标志的第二阶段 | 第9-13页 |
(二)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机制的迅速发展 | 第13-15页 |
(三)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正当性危机 | 第15-17页 |
(四)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发展方向 | 第17-18页 |
(五)小结 | 第18-20页 |
二、有权解释投资条约的主体 | 第20-33页 |
(一)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仲裁庭有权解释投资条约 | 第20-25页 |
1. 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仲裁庭管辖权 | 第20-21页 |
2. 对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仲裁庭管辖权的限制 | 第21-25页 |
(二)缔约国有权解释投资条约 | 第25-28页 |
1. 国际法领域关于缔约国解释的规定 | 第25-26页 |
2. 缔约国条约解释的效力 | 第26-28页 |
(三)解决国家间投资争端的仲裁庭有权解释投资条约 | 第28-32页 |
1. 解决因投资条约解释而产生的争端的国家间投资仲裁 | 第28-29页 |
2. 外交保护制度下的争端解决 | 第29-30页 |
3. 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机制的冲突 | 第30-32页 |
(四)小结 | 第32-33页 |
三、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庭的条约解释方法 | 第33-40页 |
(一)现有国际投资协议关于的条约解释规定 | 第33-35页 |
1. 不完整的条约解释规定 | 第33-34页 |
2.条约解释的学说——严格解释与扩大解释 | 第34-35页 |
(二)仲裁协议对仲裁庭条约解释的影响 | 第35-38页 |
1.“代理人”和“信托人”理论 | 第36-37页 |
2. 投资者作为第三人的合理期待范围 | 第37-38页 |
(三)投资者和东道国仲裁的仲裁庭的条约解释方法 | 第38-39页 |
(四)小结 | 第39-40页 |
结论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附件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