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成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各国造成了严重损失,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改革成为各国的共识。改革在两个范围同时展开,一个是各国国内金融监管的改革,一个对现有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体系进行改革,作为监管国际合作改革的成果——金融稳定理事会在金融稳定论坛的基础上成立了。作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体系改革的一项制度安排,金融稳定理事会必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产生重大影响。从性质上看,金融稳定理事会不同于一般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也与非政府组织相异,它属于一种新型的国际组织形式——跨政府组织网络。在目前的形势下,对危机后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以及合作的主要载体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研究金融稳定理事会等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发展、影响。第一部分,是对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的概念进行阐述。首先,定义了什么是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认为它是一个使各国监管部门或机构的代表能够以其权威性推动各方就共同关心的金融监管问题进行多边合作的非正式的多表论坛。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是跨政府组织网络的一种形式。然后,对跨政府组织网络的产生和它的性质进行了阐述。最后介绍了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以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论坛为代表,对危机前的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危机中暴露出的跨政府金融监管组织网络在体系和合作内容方面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金融稳定理事会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贡献和影响。金融稳定理事会是二十国集团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它成立后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它的工作启示了今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需要发展完善的地方。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今后加强监管合作所提的建议。首先分析了我国目前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后提出了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