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56个民族,在人类基因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研究优势。但是,我国专利法在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问题上的规定,与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显得较为落后。本文对我国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之争进行研究,然后总结和分析国外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总体情况,最后对我国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提出相应思考与建议。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人类基因的基础知识。从人类基因的概念和主要特征出发,对人类基因的应用前景进行了陈述。同时,针对我国多民族人类基因资源丰富的特点,对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对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争议进行研究。以人类基因属性出发,对于科学发现说,还有科学发明说,以及基于社会伦理和公共秩序提出的折中说,还有利益说这四种主要学说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本文对于人类基因属性的主要观点。第二部分研究国外典型国家和地区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总体情况。以美国、欧洲和日本为例,通过各国关于基因的可专利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探究其发展背景和实施效果,为我国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提供思考与借鉴。第四部分对我国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进行研究。结合国际对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我国在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问题上需要对人类基因的专利客体、专利审查的要求提出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