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手中的财富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抵抗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成为广大居民日益关心的话题。由于信托行业门槛过高,加之证券市场近年来表现低迷,由商业银行设计并发售的理财产品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性,日益受到普通大众的青睐。但由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在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缺位,加之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大部分缺乏又相应的金融知识,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并危及到了整个理财产品市场的声誉,如何从制度层面上保护理财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逆向选择的发生,成为监管机构和银行都无法回避的话题。本文主要围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详述了理财产品概念的基础上,以“华夏银行私售理财产品案”为视角,从“过度销售”、“风险揭示不到位”等角度介绍了理财产品市场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从立法不足、法律关系模糊、纠纷解决机制不畅、投资者的非理性、理财产品的资金池运作模式、消费者教育缺失等六个方面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深层次原因。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经验,包括英美法系下,美国的金融保护局制度,英国的金融ADR制度以及大陆法系下日本如何通过制定法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创新部分。根据国内现状和国外相关经验,首先,从明晰理财产品法律关系,改变监管模式等角度对理财产品的宏观法律框架进行了重新构建;其次,从微观法律视角出发,提出强化理财产品销售中的说明义务和适合性规则等建议;最后,从市场化的角度,提出引入民营资本、打破资金池运作模式、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四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