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少数民族发展的因素较多,教育是关键因素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政策指引下,从办学规模到办学形式、从办学内容到教学条件、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少数民族教育与内地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与此同时,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核心内容,也是当今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中之重,更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指导下社会与文化协调的中心一环。在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保持其传统生活方式的文化权利所面临的种种挑战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如何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同时保护少数民族多元文化,为民族特性的传承提供物质基础?这也是本文写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思。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从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概述入手,通过查找国际法、国内法的规定,寻找受教育权和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来源及阐述二者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总结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定义和基本内容。第二、对国内外少数民族保障制度进行比较考察,运用比较分析法,从纵向(历史与现实)和横向(国内外)两个方向进行考察。第三、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为例,分析总结我国目前在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的现状、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第四,对完善我国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制度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具体包括法律保障、监督保障、宣传保障以及教育质量保障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