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然而人口总量的不断增长,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飞速提升所带来的全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耕地资源紧缺、土壤污染、生态退化问题之间的矛盾却日益突出,严重威胁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地整治作为目前促进耕地资源科学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协调人地关系、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最重要的途径,就成为了缓解这一矛盾的必然选择。我国的土地整治项目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步,到如今已有十余个年头,土地整治的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之处,未来土地整治应朝怎样的方向进行,这些问题都将直接影响我国土地整治事业的推进和发展。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作为土地整治的一个重要课题,对其进行科学研究,将进一步丰富我国土地整治的相关理论,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对于实现土地整治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进行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的内涵、原则、目标和理论基础,提出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构建了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并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以相关研究理论为指导,在充分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由15个指标所组成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全部指标进行定量计算,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因子的权重,以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评价模型,对项目区土地整治前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研究,给出了各项效益评价的等级,在此基础上引入分值计算模型测算出各效益的分值,使评价结果更具直观性。最后对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探讨。通过本文研究,得到如下结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的经济效益评价等级由C级上升到B+级,分值由33.42分上升到84.19分;社会效益评价等级由C级上升到B+级,分值由33.52分上升到82.08分;生态效益评价等级由C级上升到B+级,分值由34.46分上升到80.50分;景观效益评价等级由C级上升到A级,分值由32.73分上升到89.03分;对以上四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由C级上升到B+级,分值由33.70分上升到83.40分。因此,本项目实施对于项目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均有较大提高,基本达到了: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预期目的,有效地做到了经济、社会、生态和景观效益的统一。同时研究发现,土地整治项目各效益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应寻求更大的突破,是下一阶段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重点。另外,景观效益潜力巨大,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得到更多的重视。研究结论对于该地区其他类似项目的开展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