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石,始终贯穿于证券法律规范,对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与效率极其重要。本世纪初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很大影响,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信息披露制度没有落实所造成的。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防范金融风险。一方面,它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使投资者可以获得上市公司全面、真实、充分的信息,从而做出理智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使得资本市场得以良性发展,最终达到高效的资源优化配置目的。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使其有效地节约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三是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目前,国内外对信息披露制度从经济学角度上研究的比较丰富,从法律某方面来阐述也比较丰富,但从法律整体视角论述的文献并不是很丰富。本论文试图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论述。文章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以及信息披露起源发展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第三部分是全文的核心,分别从信息披露的法律关系、中美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比较、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与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行为的法律规范: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信息披露质量的法律规范以及中美信息披露的问责机制等六个方面来论述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第四部分对全文进行概括总结并给出建议。本文利用文献分析法、结合证券法和公司法对信息披露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分析论述。结合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国内外信息披露研究现状,中美监管体系比较,中美信息披露的问责机制对比,为改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