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是人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很多人类学家都对该问题进行过有意义的探索,得出了“社会文化决定论”、“个体行动决定论”和“互动理论”三种不同的学说。本研究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以哈尼族奕车人的婚姻选择为切入点,研究本能的爱情与社会性的婚姻之间的互动,以此来重新审视个人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哈尼族奕车人具有一套特殊的婚姻模式,在不同的人生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形态。首先是少年儿童时期的包办婚姻。父母通常为年幼的子女包办第一次婚姻,作为传统文化的固守者,父母将这场婚姻安排得顺应文化发展的形貌。其次是青春期的自由恋爱。进入青春期之后,青年人可以在婚姻之外自由缔结情人关系,社会因有其特殊的需求而刻意弱化控制人类行为的力量,人类天性和本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和舒展。基于长期性爱基础上的亲密关系与既有的婚姻关系产生了矛盾和冲突,婚姻解除成为必然。一段婚姻的解除预示着一段新婚姻的开始,由此,在特定文化语境下的奕车人的婚姻模式呈现出“结婚——恋爱——离婚——再婚”的特异形态。在此过程中,为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小家庭的良性发展,社会总是千万百计限制青年人婚配对象的选择。但是,爱情却使热恋中的情侣为了结成终身伴侣甘愿冒很大的风险,甚至不惜与社会文化对抗。奕车人迂回地获取婚姻的稳定基于“群本位”的思维逻辑。为了维护群体关系和群体利益的良性发展,个人必须牺牲自身的利益与要求,压抑生物人的本性和欲念去服从群体的规范理义,但是反社会规范钳制的异质行为不能绝迹。在奕车社会,社会的婚姻与本能的爱情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机制,始终处于矛盾和相互博弈的状态中。社会凭借其强大的话语优势在爱情与婚姻的博弈关系中占据主导,但是,爱情也可以通过各种巧妙的策略去获取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