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使大量人员不同程度的致病、致残、甚至导致死亡,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同时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所以研究和解决食品企业诚信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食品企业信用缺失不仅表现在对政府的信用缺失,如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做假账等。而且还表现在对消费者信用缺失,如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虚假广告随处可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从社会环境来看,缺乏诚信是因为受到市场经济不良影响,人们重“利”忘“义”使传统的荣辱观发生错位;其次从我国当前政策看,由于对食品企业生产过程监督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缺乏诚信的食品企业惩罚力度也不够,使得部分食品企业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缺失与漏洞大捡不义之财;最后是企业自身原因,由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对自身没有长期发展规划,只重视短期利益。为此针对以上原因相应提出三条措施,首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次,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加强对诚信缺失的惩罚力度并在社会范围内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制度,食品企业如果有不诚信行为就会被永久的记录在案;最后针对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诚信缺失,从企业内部健全监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并且塑造以顾客为本的诚信经营企业文化。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培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食品企业诚信,需要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机制,同时要借助法律的力量,让那些丢失诚信者因失“诚”而受到惩罚,使他们违背诚信所得的利益,也必定会为此付出巨大代价,背上沉重的包袱。在如此巨大的违规、犯罪成本面前,“非诚信者”会重拾诚信。同时,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全民的诚信素质,从而在未来的时间内,提升全社会的诚信。